貪小便宜,果然又中槍了......接到電話,瞭解了余先生來電的涵義以後心中第一句浮現的台詞,一年當中總要接到好幾十通這樣的電話:請問告的贏嗎?請問我該如何走下一步?請問........

大概的明瞭合約內容,告知後續處理方式之後,雖然余先生滿是感謝,但心中還是有免不了的憂傷。一方面知道其實為時已晚,一方面也知道後續的處理是勞民傷財的,大多數的客人都是選擇放棄。

其實捫心自問,誰不貪小便宜,這篇文章的寓意也不是要大家來跟我買好貴好貴的車子,而是在正常的行情內,獲得最大的車況與服務才是王道,車子不是便宜的手機或是書,買錯了換掉或是丟一邊就好,車子買到有問題的,回來修還是不修都是痛苦,明明花了幾十萬買了車,卻不能夠好好的享受其中帶來的方便與樂趣。要修,花了幾萬塊卻無法在往後要賣的時候帶來相對的利益,不修放在哪裡一直折價,要直接賣掉又賠太多,實在是掙扎。

這次余先生的案例是,在網路上找到一台toyota的camry,據我所瞭解,他買的價錢其實沒有比較便宜(這真的是最慘的狀況了,如果是貪小便宜也就算了),是在網路說是自己賣的,聊起來很投機,說是同鄉......聽到這裡請看官自行判斷。

反正就買了就是了,交車里程數9萬公里,很合理的里程數。對方也大肆保證車況很優。

余先生的用途是在於常需要帶全家大小(包含母親)出遠門回台南,就在交車第三天載著全家大小出門時,在高速公路收費站前,以約九十公里的時速突然熄火,引擎一陣白煙,引擎熄火後煞車自然力道會減弱,好在是在收費站前,後方的來車都已經漸漸在減速,不然在高速公路上沒煞車,是再危險不過的狀況了,他不斷的跟我強調:我媽媽跟小孩老婆都在車上!

車子拖回原廠,紀錄一查出來才知道,原來此車在去年十月有回廠保養,當時公里數已經是28萬公里(這是第一槍),再來,在拖吊的過程中保險桿不小心擦傷,才發現黃色的底漆(連中兩發),第三發是車頭曾經碰撞至大樑之前。

在這裡我就不累述後面的處理方法了(不然到時候大家都只打來問,不跟我買了><")

後面當然打電話人不好找:阿~我沒跟你說時速表壞掉所以有換過里程表嗎?阿~營業車有當過阿,可是都改回來了,沒差吧?......等等的推托之詞,反正結論是修車對方幫忙補助三萬元結案。

嗯,本來賺八萬,現在賺五萬,還是賺。

常常在訓誡自己,有些錢不是該自己賺的,看著同業當中許多翹處成家立業,而自己還在租房子,好不容易最近提起勇氣在找房子,卻越看打擊越大因而卻步,生態中的不平衡,是不是落差有些大,這社會不就是聰明的在騙笨的人的錢,余先生辛苦賺來的四十萬,就這樣被賺走了一部分,不辛苦也不會找中古車買了。

如此的情勢下,更希望關於中古車的法令能夠更加嚴謹,因為,唯有把好的跟壞的區隔出來,才能夠遏止有人利用商品其中良莠不齊的品質得到暴利,是說,也來不及了,該賺起來的也都賺起來了,呵呵。

小施不是沒遇過有碰撞的車,只是到底是碰撞到什麼程度,你要講阿!要講!要講!有做過計程車,要講!要講!要講!什麼都要講!朋友不就是這樣嗎?怎麼可以有隱瞞?就算是自己從小到大的好朋友,不僅要講,還要合約明確記載!

小施資金不高,車輛數不多,但是,以現有的資源,珍惜與大家的緣份,如果有緣相遇,結識,交易,成為朋友,都希望是雙方的福份,良心的生意需要大家的支持。

 

ps.請各位不要再打來問這方面的處理辦法了,這樣只會打擊我.....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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